重要提示:除本告知有不同说明,本运输服务均应适用现行有效的《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物国内运输总条件》(“总条件”)和承运人其它规定。接受服务即表示您已经阅知、理解和接受本告知以及总条件并同意受其约束。
- (1)凡是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禁止运输的物品,严禁收运。我公司对一切危险品拒绝运输(如易燃易爆物品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品等)。
- (2)凡是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定限制运输的物品,必须符合规定的手续和条件后才能承运。
- (3)货物内不得夹带危险物品和政府禁止运输和限制运输的物品、贵重物品、保密文件和资料等。
- (4)货物的重量、包装、包装尺寸、标记以及托运人的付款方式均应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。
- (5)货物不会危及飞机、人员和财产的安全,不致烦扰旅客。
- (6)货物的储运要求不能超出本公司的储运条件。包括货物的重量,单件货物不能超过100公斤;单件货物的体积不能超过货舱门的限制及舱容的限制,即宽不超过170cm,高不超过120cm,长不超过180cm。货物的最小尺寸除可直接随附货运单的文件、信函类货物外,其它货物的长、宽、高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。低于以上标准者,需由托运人加大包装后才可运输。
- (7)本公司不收运活体动物(例如:活猫、活狗等宠物)。
- (8)在订单成功付款后客户需在订单上列明的航班(虹桥机场起飞的航班)飞机离站时间5小时以前将货物送抵我公司机场营业部。
- (9)在订单成功付款后客户需在订单上列明的航班(浦东机场起飞的航班)飞机离站时间20小时以前将货物送抵我公司机场营业部。
- (10)货物的实际收款以开据航空货运单上的金额为准,收款多不退少另补。
- (1)货物订单预订成功后将自动保留30分钟,超过30分钟未付款或付款未成功,系统将自动取消该订单。
- (2)货物订单预订成功后,无论是否付款,均不可以被修改,但该货物订单可以被取消。
- (3)我公司货物订单中不提供申明价值和办理保险服务,如顾客需要请自行购买。
- 每票货物收费金额=货物的计费重量在对应航线上的对应重量区间的价格价格查询
- 已开出货运主单的订单
- (1)在航空货运单上列明的航班飞机离站时间24小时以前(含24小时)申请退单,需支付原票货款5%的退单费;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3小时至离站时间前24小时以内申请退单,需支付原票货款50%的退单费; 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3小时(含3小时)起订单不可被退。
- (2)以上所有退单费最低收取额为人民币50元,不足人民币50元的,依照人民币50元收取。
- 未开出货运主单的订单
- (1)在航空货运单上列明的航班飞机离站时间24小时以前(含24小时)申请退单,需支付原票货款5%的退单费;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5小时至离站时间前24小时以内申请退单,需支付原票货款50%的退单费; 在航班飞机离站时间前5小时(含5小时)起订单不可被退。
- (2)以上所有退单费最低收取额为人民币50元,不足人民币50元的依照人民币50元收取。
- 请参见我公司网站内的货物包装规则。